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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同浑源一名男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作出罚款、驾驶证记分等处罚,同时将其所持有的 B2 驾驶证降为 C1M 证。
日前,驾驶人董某某在父亲家吃饭时,喝了一两多散装白酒和一瓶啤酒后,驾驶摩托车欲返回家中休息,行驶致浑源县城天峰南路时,被在此处设卡检查的下达枝中队民警拦下,经酒精呼气测试显示,其体内每 100 毫升血液中酒精的含量为 58 毫克,属酒后驾驶。民警对其作出罚款 2050 元,驾驶证记分 24 分并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处罚,其所持有的 B2 驾驶证也被降为 C1M 证,驾驶大货车的资格被取消,只能驾驶小型汽车。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