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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管局 12 月 18 日发布声明,要求本地持牌跨境汇款公司自明年 1 月 1 日起 3 个月内暂停使用非银行和非卡渠道向中国境内个人汇款,只能与银行、银行卡网络运营商或持牌金融机构合作。
新加坡金管局表示,此前有报告称,有个人(主要是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公民)通过新加坡向中国汇款后,资金被执法机构冻结在收款人在中国的银行账户。目前尚不清楚资金被冻结的原因。声明提到,为降低交易成本,汇款公司通过海外第三方代理而非银行来完成从新加坡到中国的汇款交易。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上月底曾发布 提示 称,建议在新加坡中国公民通过银行渠道汇款,切勿选择汇款公司或个人等 其余 渠道。中使馆当时表示,近日在工作中发现,仍有同胞选择非银行渠道向国内汇款或找个人换汇,承受 重大经济损失。受害人反映,汇款公司存在出具汇款收据免责条款中英文不一致或汇率 显明 异常等情况。使馆已指导受害人向新加坡警方、金融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积极推动有关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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